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任免名单
决定任命:
邢张朋为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。
决定免去:
范连星的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。
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任免名单
任命:
郭建斌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。
免去:
宋森林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
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免职名单
免去:
裴家庆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2018年11月19日
长治市第十四届
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第十七次会议通过
部分人事任免名单
现公布如下
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: 邢张朋为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。 决定免去: 范连星的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。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任命: 郭建斌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。 免去: 宋森林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免去: 裴家庆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